第266章 对小说脑洞的思考 (第2/2页)
,随心所欲篡改史实。
历史浪漫小说拥有巨大的力量,借往昔人事,映照当下的偏见。
可伪造历史的危险也藏在浪漫之下。
有些作家为了印证当下的成见,强行把维多利亚时代的价值观,安到千年前的古人身上。
爱情可以书写,但不能篡改过往,来为现世的桎梏辩护。
再往下是哥特与早期心理恐怖创作,古堡幽秘、梦魇缠绕、人性撕裂,在八十年代的英国广为流传。
工业化时代,整个社会都在焦虑,被压抑的欲望让人性之中光明与黑暗的部分开始分裂。
一部分作品沉溺超自然鬼怪,另一部分,恐怖根植于人内心的秘密与自我欺骗。
真正可怖的往往不是幽魂鬼怪,而是人的欲望、抉择,还有自我蒙蔽。
好的哥特故事,拷问的本就是人性。
若是一味堆砌灵异异象吓唬读者,便白白浪费这份题材。
另外发行量居高不下的,还有遵循“家庭天使”范式的家庭言情小说。
女主角温顺虔诚,将美满婚姻与家庭视作人生终极归宿,一切磨难依靠隐忍善良化解,最终等来体面绅士的求婚,迎合着社会对女性的主流期待。
这类故事安抚过无数孤独的女性。
伊迪斯从不反对书写真挚的爱情与家庭生活,但女性文学不该只提供这唯一一种人生范本。
还有刚刚崭露头角的萌芽期新女性小说,是当下争议最大的一类创作。
作品质疑婚姻的枷锁,书写女性追逐知识、事业,拒绝将家庭当做人生唯一归宿,探讨教育权、女性经济独立。
保守报刊对其口诛笔伐,斥责这类文字动摇社会秩序。
其实它提出的追问无比珍贵,它迫使社会正视那些被刻意忽略的结构性不公,追问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价值与权利。
可部分作品滑向另一种极端,比如将全部男性角色塑造成卑劣之徒,人物沦为宣讲观点的木偶。
人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符号,无论男女。
最后是尚在雏形的早期侦探与犯罪小说。
这时市面上罪案故事大多着力渲染罪犯的恶行与行凶的血腥,严谨逻辑推理尚属少见,读者着迷于伦敦地下世界的阴谋与杀戮。
罪案故事天生就吸引大众目光,可太多篇目沉迷描摹血腥暴行。
而故事的重心不必放在行凶的可怖,而在于细致的观察、严密的逻辑,挖掘被刻意掩埋的真相。
罪案书写同样可以照见社会,看见贫穷、不公如何催生罪恶,而不是一味满足大众猎奇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