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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317章 潘家园的旧书摊知道所有秘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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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0317章 潘家园的旧书摊知道所有秘密 (第1/2页)

    潘家园的周末鬼市,凌晨四点就开了张。

    林微言到的时候天还没亮透,东边天际线泛着一层薄薄的蟹壳青,像宣纸上洇开的淡墨。她背着一个帆布包,手里攥着手电筒——不是手机自带的闪光灯,是一支老式黄铜手电,陈叔给她的,说淘旧书用手机照不专业,真正的行家都用手电,光圈聚得拢,照在书脊上能把年份看得分明。

    她其实不需要手电。她在书脊巷待了这么多年,用手摸都能摸出一本书的纸张年份——明代的棉纸温润如玉,清代的竹纸脆而轻,民国的机制纸泛着工业时代特有的酸涩气味。但她还是带着这支手电。陈叔给的。陈叔说,东西不在于贵,在于用惯了。用惯了的东西就像处惯了的人,换了总觉得哪儿不对。

    这句话让林微言想起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她把这个人从脑子里甩出去,蹲在一个旧书摊前,开始翻书。摊主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头,裹着一件军大衣,坐在马扎上打盹,面前的塑料布上零零散散摆着几十本旧书,大多是民国时期的平装本,书脊开裂,纸页泛黄,有一股陈年纸张特有的、混合着灰尘和油墨的气味。林微言翻了几本,没什么特别的发现,正准备起身,手指碰到一本压在角落里的薄册子。

    书皮是深蓝色的,棉布面,边角磨出了白茬。她把书抽出来,翻开封皮,扉页上印着一行楷体字——《花间集笺注》,民国二十三年初版,华宝斋刊行。书页间夹着一片干透了的银杏叶,叶脉清晰,金黄的颜色已经褪成了浅褐。

    她的手指顿住了。

    不是这本书有多珍贵——《花间集》的民国版本市面上虽然不多,但也不算罕见。让她停顿的是这片银杏叶。五年前,大学图书馆的银杏林里,沈砚舟第一次把《花间集》递给她的时候,书里就夹着一片银杏叶。他说,银杏叶的形状像扇子,扇子可以扇风,风能翻书,所以他每本最喜欢的书里都夹一片银杏叶,取意“风自来”。

    那时候林微言觉得这个理由蠢透了。蠢得真诚,蠢得可爱,蠢得让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在图书馆里笑出了声,被管理员阿姨狠狠瞪了一眼。

    “这本书怎么卖?”林微言把书举起来问摊主。

    老头睁开一只眼,瞄了一眼书皮,又闭上了。“那个啊,压箱底的玩意儿,你要给五十拿走。”

    五十块钱买一本民国初版的《花间集笺注》,这价几乎是白送。林微言付了钱,把书装进帆布包,继续往前走。她走了没几步,手机震了一下。沈砚舟发的微信,没有问候语,没有任何多余的字,只有一张照片——她的那对旧袖扣,被他放在一个透明的树脂方块里,做成了一个镇纸。镇纸的底座上刻着一行小字:癸卯年夏,失而复得。

    林微言盯着这张照片看了很久。久到手电筒的光圈开始微微发颤,她才意识到自己的手在抖。她把手机翻过去扣在帆布包上,深吸一口气,继续淘书。她今天来这里不是为了想沈砚舟的。她是来帮陈叔找一批旧书的——陈叔的书店要扩大古籍修复的业务,需要一批品相尚可的古籍作为修复教材。她是修复师,挑书是她的本行,挑人不是。

    但潘家园这个地方,似乎打定了主意不让她好过。走过了三个摊位之后,她在另一个摊子上看到了一摞法律类的旧书——《六法全书》的民国版、《大理院判例汇编》、几本发黄的法学讲义。她蹲下来翻了翻,在其中一本《民法学说汇纂》的扉页上,看到了一行铅笔字:“沈砚舟购于潘家园,时年十八。”

    十八岁的沈砚舟。那时候他还没考上法学院,还没认识她,还没经历那些烂事,还是一个会在旧书的扉页上用铅笔规规矩矩写下自己名字的少年。他不知道五年后这些书会散落在同一个旧书市场,被自己曾经辜负过的姑娘一本一本地翻出来。

    林微言没有买那本书。她把书放回原处,动作很轻,像是在安放什么易碎的东西。她已经收了他一对袖扣,收了他一本《花间集》,收了他一句“失而复得”。不能再收了。再收下去,她怕自己会习惯。习惯是很可怕的东西——她花了五年时间来戒掉对一个人的习惯,她不想从头再来。

    太阳升起来的时候,潘家园的人渐渐多了。摊贩们开始大声吆喝,卖瓷器的、卖核桃的、卖手串的,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,像一锅煮开的粥。林微言买好了陈叔要的二十几本书,打包成两摞,用麻绳捆好——这是陈叔教她的捆书方式,十字结,绳子勒得紧,提起来书脊不会散。她提着两摞书走出潘家园西门,准备叫辆车回去。

    门外的路边停着一排车,大多是来淘货的私家车和等客的黑车。她站在路边,一手提一摞书,正打算掏出手机叫网约车,一辆黑色轿车忽然停在她面前,车窗缓缓降下来。

    沈砚舟坐在驾驶座上,一只手搭着方向盘,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保温杯。保温杯是深蓝色的,杯身上印着她当年手绘的银杏叶图案——那是她送他的生日礼物,用丙烯颜料一笔一笔画上去的,笨拙却认真。杯口冒着白气,茶香飘出来,是龙井,她曾经最爱喝的那种。

    “上车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林微言没动。“你怎么知道我在这?”

    “陈叔说的。”沈砚舟的语气很平常,像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,“他说你来潘家园淘书,买了两捆,一个人提不动。我刚好在这附近办完事,顺路。”

    “顺路?”林微言看了看他从城东律所到城南潘家园再到城西书脊巷的路线图,那几乎要横穿整个市区,这个“顺”字用得极其慷慨。但她没有戳穿他。她的手确实酸了——两摞书加起来三四十斤,麻绳勒得手掌火辣辣的疼。

    沈砚舟推开车门下来,从她手里接过书放进后备箱。他的动作很自然,自然得好像这五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但林微言注意到,他搬书的时候用的是左手——右手的袖口微微拉起,露出手腕上的一道旧疤痕。那道疤,是他当年搬家具时不小心被角铁划的,伤口不深,但流了很多血。她记得那天晚上自己一边哭一边给他包扎,棉签蘸着碘伏涂在伤口边缘,手抖得比他还厉害,眼泪滴在他的手腕上,他说一点都不疼。那时候他们住在一间很小的出租屋里,厨房和卧室之间只隔着一张布帘,晚上躺下来能听见隔壁邻居的电视声。她以为那样的日子还有很多很多。

    “上车吧。”沈砚舟已经把后备箱关好了,拉开了副驾驶的门。

    林微言没有再拒绝,坐了进去。车里很干净,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,只有出风口夹着一片银杏叶形状的车载香薰片,淡淡的清香,不是香水味,是墨香——线装书那种墨香,是她最喜欢的气味。副驾驶的座椅角度显然是提前调好的,她坐进去刚好能伸直腿。储物箱的盖子留了一道缝,里面露出半张纸条,纸边泛黄,像是被人反复翻看过很多次。林微言不需要打开看也知道那张纸条上写的是什么——是她五年前写的,留在他公寓冰箱上的便利贴,上面只有一行字:“饭在微波炉里,我去图书馆了。”

    她把视线从储物箱上移开,望着窗外。车窗玻璃上贴了防窥膜,外面的人看不到里面,但她能把外面的世界看得清清楚楚——潘家园的牌坊在晨光中慢慢后退,路边的银杏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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